垫江县孕妇产前唐氏综合征免费筛查项目
一、补助对象:
重庆市的城乡孕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孕妇;
2.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无生育保险待遇但参了职工医疗保险的孕妇;
3.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孕妇。
二、实施机构:
(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中医院、垫江县妇幼保健院是我县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免费项目及金额:
早期免费筛查300元/人,中期免费筛查(15-19+6 周 )240元/人。
每位符合条件的孕妇在一个孕期内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项服务。
四、补助方式:
孕妇凭本人医保卡到检查机构收费室结算。
五、提供资料:
孕妇本人医保卡(参加生育保险的孕妇需另携带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
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条件者,唐氏筛查实行免费。凡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垫江县中医院进行了唐氏中期筛查者,可于2015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持本人医保卡(如不是孕妇本人领取,需要同时持有代领人的身份证)到垫江县中医院医保中心实行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