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行研字〔2021〕05号)、《关于评审湖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金的通知》(研工字〔202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医院根据评审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现对我院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周 璐 雷玉西 韩文哲 罗云霞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04日至11月08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与医院科教科联系,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3-74513925
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科教科
2021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