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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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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垫江县中医院前置审方系统公开征集考察对象公告
来源: | 作者:djxzyy | 发布时间: 2021-09-27 | 475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项目名称:垫江县中医院前置审方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述:

随着药品零加成、控制医疗费用、转变药学服务模式、落地药事服务等一系列新医改政策密集出台,医院在药事管理和处方审核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挑战。

2018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3部门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要求处方和医嘱必须在经过药师审核后方可收费和调配,明确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鼓励医疗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来提高处方审核的效率,推广处方前置审核模式。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也对贯彻落实基药制度和合理合规使用药物提出了要求:提高处方(医嘱)的点评率,逐步降低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逐步提高基本药物处方占比等。

2019年7月国家卫健委颁布了《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要求医院严格管理20个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建立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药品临床使用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对纳入目录中的全部药品开展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加强处方点评结果的公示、反馈及利用;

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电子病历三级以上评审均有合理用药相关要求:实现药品配伍、相互作用自动审核,合理用药监测等功能;提供临床诊疗规范、合理用药、临床路径等统一的知识库,为本部门提供决策支持的功能。

2020年6月,重庆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临床药师工作制度,实行处方前置审核,到2021 年委属三级医院实现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全覆盖,到2022 年全市“三甲”医院实现门急诊处方前置审核全覆盖。

目前我院仍存在用药不合理及不适宜,例如无明确指征用药、违反禁忌症、用药剂量过大或不足、抗菌药物选用不合理、重复用药等。

基于我院目前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以及医院临床实际需求考虑,为给临床医生提供更多有用的药学信息,优化处方审核流程及提升审核质量,提高临床药学工作效率,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在医院建立事前审查、人工干预、事中用药指导、事后点评分析的药学闭环管理流程迫在眉睫。

(一) 项目技术需求

1、药师审方干预功能要求

1) 审方时机和过程

1.1药师审方平台

“系统”可以为药师提供专门的审方工作平台,帮助门诊药师在患者缴费前完成门诊处方实时审查、住院药师在护士领药前完成住院医嘱审查。“系统”先自动审查出问题处方(医嘱),再由药师人工审查,审查过程中药师可以与医生实时互动,直到处方(医嘱)通过。

1.2医生端效果

医生开具的处方(医嘱)在等待药师审核时,系统提示等待倒计时、审方药师联系方式。药师审核后,提示审核结果。

2) 审方干预功能

2.1医生提请审核后,可声音或弹窗提示药师有待审查任务,提示方式可设置。

2.2系统可主动分配任务给药师,任务来临时可用弹框提醒药师,点击弹框后即可跳转至审方页面。

2.3药师审查时可查看当前处方(医嘱)历史修改版本信息、历史干预记录。

2.4药师可收藏当前处理的任务,以便进行回顾性分析。

2.5药师可选择审核意见中的重点文字变色处理后发给医生。可以根据系统审查结果提供不合理用药问题描述模板,便于药师快速编辑审查意见。药师还可预设常用问题模板。

2.6药师可根据情况选择拒绝发药,对于拒绝发药的问题,医生必须修改直至处方(医嘱)中不包含此类问题,否则无法将处方(医嘱)提交给药师。

2.7药师可以根据不同任务情况选择医生处方(医嘱)直接双签通过还是需要药师复核。

2.8若一张处方(医嘱)通过前有多个修改版本,“系统”可以标记每个版本的处置状态。

2.9药师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版本的处方(医嘱)进行比对,系统可以标记出比对版本之间的不同之处。

2.10监测界面显示任务剩余时间,并提供任务倒计时暂停。

2.11系统支持根据医生提交至药师处的中药处方智能检索近似经典方剂供药师参考。

3) 质量评价功能

系统提供多种筛选方案设置功能,进行待评价任务筛选。评价人可对每个任务输入审核意见并打分。系统可自动生成任务评分表,并可导出到Excel。

4) 审方干预自定义功能

4.1审方时限设置:支持全院和分科室审方时限设置。超过规定时限,待审查任务自动通过。

4.2可以设置需要药师人工审查的问题处方(医嘱)审查项目和问题严重程度。系统审查后,问题严重程度低的处方(医嘱)直接通过,药师只审查问题严重程度高的问题处方(医嘱)即可。

4.3可将任意科室、医生、患者、疾病、药品设置为重点关注,可按科室、医生、患者、疾病、药品、问题类型、警示级别多条件组合设置重点关注,包含重点关注信息的处方由药师进行全面审查。

4.4审查科室设置:可对每个药师负责的审查科室进行设置。

4.5用户可根据使用习惯,设置任务提示音、处置按钮顺序和样式、发送给医生的常用语。

4.6用户可对重复问题进行过滤设置。

4.7用户可设置自动干预模式,药师不在岗时,系统自动干预,支持全院和分科室设置。

5) 患者信息查看

5.1药师审方界面可查看患者基本信息、患者过敏史手术信息检验检查信息EMR信息等,检验结果异常项可单独显示。

5.2药师审查时可查看当前患者的其他处方。

6) 系统审查

“系统”审查项目、规则等应与医院当前在用医生端审方系统保持一致,并能实现无缝对接,即药师端可查看医生端审方系统的详细审查结果信息,同时药师审核问题标准可按医生端审方系统的审查项目和问题级别进行设置。

系统审查项目包括:

1. 剂量审查:审查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给药剂量是否符合规定。

2. 适应症审查:根据患者的疾病诊断信息,审查处方(医嘱)中药品的适应症是否与患者的疾病情况相符。系统应具备识别无代码诊断的功能。

3. 越权用药审查:审查医生开出的处方药品是否在其可以使用的权限范围内,如监控医生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特殊管制药品等。

4. 围术期用药审查:审查在围手术期内使用抗菌药物的品种是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时机和时限是否合理。

5. 细菌耐药率提示:对医生处方(医嘱)中药品的本院耐药情况进行提示包括哪些细菌对处方药品耐药和耐药率。

7) 实时监测

系统支持以动态的图表形式在首页实时综合展示门诊、住院处方(医嘱)审核情况。

8) 统计分析

1)可以分别统计门诊、住院任务的审核率、干预率、合格率等重要指标,并可提供统计图。可按照科室、医生、药品、药师进行干预情况分类统计。

2)可以统计每个药师的监测时长、审核工作量、干预工作量和干预有效率,并可提供统计图。

3)可以提供不合理问题统计分析,支持按时间、问题类型、警示等级等条件进行统计,并可生成统计图。可以查看在人工审方时药师主动添加的问题的发生次数、发生率。

4)可以分科室、医生、药品、问题类型提供干预效果追踪,并以统计图的方式体现干预效果。

5)可按不同的处方(医嘱)通过状态进行统计,并可生成统计图。

6)医生端可通过用药自查,查看自身任务的审核干预相关统计数据。

9) 处方(医嘱)查询

9.1“系统”应提供查看历史处方(医嘱)以及药师干预记录功能,可以时间线查看任务流程,各个时间点的任务详情都可点击查看。

9.2可筛选医生选择主动修改的问题处方,可筛选药师已收藏、拒绝发药、重点关注的案例,可按处方类型进行案例筛选,可按照药房进行处方(医嘱)查询。

9.3可以设置处方查询权限。

2、 药物信息查询功能要求

1) 信息查询功能

“系统”能查询以下信息:

1.1 药物信息参考:“系统”应提供国内外上市药品的详细临床用药信息,内容包括药物的各种名称、临床应用、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给药说明、药理、制剂与规格等信息。

(1) 应可查看特殊人群(老人、儿童、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及特殊疾病状态(如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等)患者用药的注意事项。

(2) 应提供与药物临床应用密切相关的信息如不良反应处理方法、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等。

(3) 应提供高警讯药物、比尔斯标准、国外专科信息供临床参考。

(4) 所有信息均应提供参考文献。

1.2 药品说明书:“系统”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的厂家药品说明书,应可查看NMPA发布的说明书修订通知。还应提供高级检索的功能。

1.3 妊娠哺乳用药:“系统”应基于循证医学原则评价国内外药品说明书、专业数据库、专著、研究文献,对妊娠期和哺乳期药物暴露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用药建议。提供药代动力学、文献报道等供临床参考。所有信息均应提供参考文献。

1.4 用药教育:“系统”应为专业人员提供便于辅导病人用药的信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借助图片等形式描述药品的用途、副作用、用药期间注意事项、特殊给药方式图示等信息

1.5 临床指南:“系统”应提供国内外的卫生监管机构发布的诊疗指南,应涵盖疾病诊断、治疗、预防、护理等方面的指南、规范、共识、解读等。

(1) 英文指南应提供中文翻译。

(2) 应提供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用药指导原则。

(3) 应具有筛选中英文指南和发布时间的功能。

1.6 ICD:“系统”应提供ICD10、ICD-9-CM-3、肿瘤形态学编码、ICD-11和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的查询功能。

1.7 DDD值:“系统”应提供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药物DDD值,应可查看药物对应的上市药品信息。

1.8 检验值:“系统”应提供常用检验项目信息,应包含检验项目正常参考值范围、结果及临床意义、药物对检验结果的影响等内容。可按检验类别查询,也可按检验名称查询检验值信息。

1.9 药品基本信息:“系统”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上市药品的信息,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药品编码、生产厂家,并标注基本药物、社保品种、OTC药物、兴奋药品、精神类药品、麻醉类药品。可查询药品生产企业获批生产的药品信息,并可查看药品说明书。

1.10 临床路径:“系统”应提供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临床路径及临床路径释义原文,应覆盖临床常见疾病品种。可按临床科室分类浏览,也可按疾病关键词检索临床路径。

1.11 医药公式:“系统”应提供常用医药公式、评分、分级标准量表等,内容涵盖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神经科等,公式应提供计算功能。可按临床科室分类浏览,也可按公式名称检索。

1.12 医药时讯:“系统”应提供国内外政府网站和医药学专业数据库、核心期刊发布的最新药物研究成果、药物警戒信息、新药研发和上市资讯等内容。

1.13 医药法规:“系统”应收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权威机构发布的关于药品管理、传染病防治、医疗事故管理、医疗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应支持关键词检索,可通过发布部门、效力级别分类浏览。

1.14 国家基本药物:“系统”应提供最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信息,包括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以及中成药品种。应可查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对应的上市药品品种的信息(包括生产厂家、批准文号等)。

1.15 FDA妊娠用药安全性分级:“系统”应提供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动物和妊娠期妇女致畸危险而作的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可通过药理分类或药名检索的方式实现,查询范围为临床各科室常用药物。

1.16 中医药:“系统”应提供中药材、中医方剂、中医诊疗方案、中医临床路径、中医标准术语、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中医药信息内容。

(1) 中药材:应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中华本草》等专著中的品种信息,内容应侧重于中药材的基本属性和临床应用指导,应可查看中药材图片,应可便捷的查看毒性药材和妊娠期禁慎用药材。

(2) 中医方剂:应包括临床常用方、中医经典方等方剂,应可查看方剂相关的附方及中成药信息。

(3) 中医诊疗方案:应收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24个专业105个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合订本)》、《22个专业95个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合订本)》、《24个专业104个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合订本)》中的诊疗方案。

(4) 中医临床路径:应收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24个专业10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合订本)》、《22个专业9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合订本)》、《24个专业104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合订本)》中的临床路径。

(5) 中医标准术语:应收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症候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治法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

(6) 中医病症分类与代码:应收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

2) 信息审查功能

2.1 药物相互作用审查:“系统”应提供药物-药物、药物-食物、药物-咖啡因、药物-酒精、药物-保健品、保健品-保健品之间的相互作用信息,应提供西药和西药、中药和中药、中药和西药的相互作用信息。

(1) 内容应包括药物相互作用的结果、机制、临床处理、严重级别、案例评价及讨论等内容。

(2) 应可实现单药相互作用分析及对药相互作用审查。

(3) 参考文献应包含国内外的期刊文献、数据库等。

2.2 注射剂配伍审查:系统应提供注射药物配伍的信息,内容包括了注射药物配伍的物理化学变化及药效学变化、支持配伍结论的实验数据等。应可实现单药注射剂配伍分析及多药注射配伍进行审查。

3) 其他功能

3.1 系统应支持分类浏览、关键词检索,可通过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全文检索等方式检索,支持名称及拼音简码检索,支持单数据库检索及多数据库检索。

3.2 系统应支持对药物信息进行比较。

3.3 系统应支持数据库之间相互关联和快速跳转。

3.4 支持移动端在线访问。

3.5 定期更新,更新频率应不少于10次/年。

3.6 当前我院所使用的合理用药系统是四川美康v4.0,临床药学是四川美康v2.0,要求前置审方系统与合理用药系统、临床药学系统、HIS系统、集成平台无缝衔接

(二) 项目商务需求

1.产品质量保证期

1)所提供应用软件系统均需提供从验收合格后起3年免费维护升级;

2)软件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1小时。若电话中无法解决,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3)应提供应用软件系统扩充、升级方面的技术支持服务;

4)在实施及免费维护期内,应满足所提供软件的功能模块客户化需求;

5)中标人应指定专人维护,委派计算机类高级资格技术人员每季度定期到客户现场巡查,以保证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

6)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服务人员不得对院方的业务经营数据进行增删、修改、复制、传送、记录等,所有维护操作须得到院方书面(或传真)许可。医院所有数据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7)中标人向院方提供工程各个阶段完整的实施记录文档(业务模式调查表,实施期间业务模式变更记录,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考核记录等)以及满足院方日常运维管理的相关文档。

8)所有的售后费用必须计入投标总价。

2.付款方式

本项目验收合格试运行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款的50%;在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的前提下,验收合格试运行六个月后支付合同总款的40%;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的前提下, 一年后支付合同总款的10%。

3.质保期后维保费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或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或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年维护费为中标金额的4%

三、考察内容

为保证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垫江县相关规定,拟对涉及该采购项目的行业情况、技术参数情况、服务情况、价格情况等进行全方位考察。本次征集对象的技术、商务需求不作为最终招标技术、商务需求。

四、报名方式及内容

(一)报名方式:现场、邮件报名均可,现场报名时提交报名函,邮件报名的报名函以压缩包的形式传至463791658@qq.com邮箱的同时电话告知,报名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内容:供应商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具备提供该服务的技术能力,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所报名产品厂商,规格型号,合同案例;针对该项目的报价等。以上资料需加盖报名供应商鲜章,资料提供不全者,院方有权拒收报名材料。

(三)邮件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5点至17点30分

(四)报名地点:垫江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6楼招标采购科(老大楼)

联系电话:023-74512909

五、考察对象的产生

(一)报名企业达到三家或以上的,由我院监督部门根据项目情况随机抽取;

(二)报名企业不足三家的,按如下顺序产生:

1.网络检索;2.联系域内其他公立医院考察;3.院内推荐。